2009年1月11日《菸害防制法》正式上路迄今也超過一個月的時間了。法如其名,此法施行的目的若說是要保障拒煙者的權利,大概沒有人會有異議吧!身為一個不抽煙的人,這理當是一件值得雀躍、大快人心的事,只是我卻完全沒有這樣的情緒。
單從新聞報導來看,這一陣子吸煙的人彷彿是過街老鼠,到哪邊都不能抽煙,宛如受盡委屈的小媳婦,甚至有人還跳出來大聲疾呼:「癮君子也有人權!」(註1)一時間香菸似乎成了違禁品,無煙環境就這樣給建構起來。然而真是如此美好嗎?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察覺到,相較於未實施之前,現在公然吞雲吐霧的人可以說是越來越多,所有躲起來抽煙的人通通都被趕到大街上,以致於在路上被煙燻的機會不但沒有減少,反倒是大大地提昇。這算是哪門子的防制?難道法令的設計過程中,都沒有想到會發生這樣的狀況嗎?
在過去,壓制吸煙者公然抽煙的慾望倚靠的是道德力量,經過這幾十年反煙團體的努力,慢慢讓癮君子們多少可以由拒煙者的眼光和態度間,體會到抽煙是件很討人厭的行為,上班族們也多透過默契形成一種不在工作環境抽煙的共識,很多爸爸甚至被小孩逼的,非得躲到陽台、樓頂才能稍解煙癮。只是萬萬沒想到,突然之間政府丟出了一個《菸害防制法》,讓開放空間的吸煙行為一下子變成合法的,或許還帶了點壓抑後的反彈情緒吧!原先躲在角落抽煙的癮君子開始不再在意周遭的眼光,堂而皇之就將煙點上了,誰叫《菸害防制法》只准他們在大街上抽煙!
如此一來,抽煙者找不到可以舒解的場所,不抽煙的人吸到二手煙的機率也提升了,我真的不曉得《菸害防制法》究竟嘉惠了誰?目前唯一享受的好處可能只有打完撞球可以無煙味地離開吧!
註1:反禁煙自救聯盟 http://smokingareas.pixnet.net/blo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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