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4日 星期二

[讀讀書] 新聞自由

  台灣媒體的亂也不是一兩天了,打開電視不時可以看到記者張牙舞爪的樣子,盯著螢光幕上的畫面,常常不自覺的在想...這些就是我想看的新聞嗎?為了一些事後想來可能不過雞毛蒜皮大的事,有必要出動這麼大陣仗去採訪(或許說是騷擾可能更貼切)那一個個看來不堪困擾的人嗎?甚至於顛倒了社會價值,讓那些本該如跳樑小丑,受眾人撻伐的角色,竟在電視上出盡了鋒頭,儼然成了鎂光燈下的寵兒。一切的一切,似乎都跟以前在學校唸的傳播理論背道而馳,心中不禁產生許許多多待解的問號。

  其中一個就是新聞自由,彷彿只要頂著「新聞自由」的高帽,記者們那些令人憎惡的舉動似乎就都可以合理化,這是我一直無法理解的。今天在 353期(2005年9月號)的動腦雜誌看到一篇魏玓所寫的《無辜的傑弗遜》(yam天空網站上有完整的全文,有興趣的人動一下你的手指連過去看吧!我就不引用原文了~)才恍然大悟。

  就像之前談過的「君子遠庖廚」一般,有很多被用得理所當然的語句,其實背後都是有但書的,只是有心人故意斷章取義,只挑出其中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加以曲解,以滿足自己的私心。Thomas Jefferson那句「寧選報紙,不要政府」的原文如下:(懶得看英文的人,可以參考《無辜的傑弗遜》一文,文中有中文說明^__^)

"The basis of our governments being the opinion of the people, the very first object should be to keep that right; and were it left to me to decide whether we should have a government without newspapers or newspapers without a government, I should not hesitate a moment to prefer the latter. But I should mean that every man should receive those papers and be capable of reading them." --Thomas Jefferson to Edward Carrington, 1787. ME 6:57

出處: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

Jefferson 想討論的,個人以為是政府應該傾聽人民的聲音,而不能違背民意、一意孤行,將原本該是服務大眾的公器拿來滿足私人的意念,而報社該做的則是充分反映人民意見,做一個民間制衡的角色,使政府機器不致失去控制。為了遂行這個目的,當然不能讓政府藉由公權力干預媒體的報導,我想這才是新聞自由的真義,而不是被用來保障媒體很多失序的行為的。

  這些話裡面另外還點出一件有趣的事情是,台灣這種媒體立場分明、各擁其主的現象,原來並非近代所獨有的,早在18世紀就已經是如此了。而200年前,Jefferson 就殷殷地告誡大家,想知道事情的真相或是真實民意,就得多看幾家報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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